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是大企业小社会,企业办社会,大而全,小而全,取消
社会分工。如上海石化,除了监狱没有以外,其余的都有。河北3502厂,从产房 开始一直到火葬厂,包括电站、自来水厂,都是自己办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国
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出现了资产剥离问题。总不能让企业背着沉重的社会包 袱去搞企业。再说,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不剥离,企业的行业分工不突出,投资者
无法辩认企业的行业特点,也就无法决定自身投资的取向。因此,我国经济发展 到现在所形成的一些特色,给国有企业公司改造带来了资产剥离的问题。
(一)企业资产的分类
国有企业的资产(指的是大企业小社会特色的资产),一般可分为社会管理、
社会服务和社会生产经营性资产。社会管理资产一般指的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资 产,如公安、法院、火警,街道办事处等,这些资产是维持政府管理的资产,非
盈利性。社会服务性资产是指学校、医院、托儿所、文化娱乐中心等属于第三产 业性质的资产;社会生产经营性资产指的是具有生产盈利功能的资产。如工厂、
矿区、建筑公司等,其又可分为生产性资产和非生产性资产。非生产性资产与企 业主业生产无关(或关联度不大)的资产。一般来说,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
主要是把该企业主业相关的生产性资产重组到企业,把其余的资产剥离出来。在 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非生产性资产占工业总资产的比例不大;10%以下,
可以 不剥离。国有资产很难说是纯粹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什么资产不与主业生产有关 联度的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如日本的新日铁,有自己的医院、卫生学校、护士学
校等。日本电气公司(NEC)一进门就摆放着一架三角钢琴。 非经营性资产不一定 全部剥离出来就好。例如厂办托儿所,企业自己办,很可能一个月孩子收
50 ~ 60元,一旦剥离出去, 按照社会上的幼儿园来运转, 它有可能要求一个孩子收 300~400元,如果企业职工的工资没有这份钱,职工就要有意见,就会不安心,
就会影响生产。因此不一定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全部要剥离掉。但这里要强调的是, 政企要分开,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资产一定要剥离,剥离后应分给政府去管理。
(二)资产剥离的理由
1.把非经营性的资产剥离出去,有利于发展社会服务,专业化分工,提高效
率,扩大经济规模。每一个企业都办自己的小而全、配套的生产经营,这样的经 济规模都可能会非常小,非常不经济,同样每个企业都办小学、中学和大学这实
际上是不可能达到规模的。小学,中学或许还可以,可是一些企业办大学,这就 很困难了。现在我们一些正规大学的规模都太小,何况企业的大学,这是很不经
济的,效率是不高的,社会不能这样发展。
2.有利于政企分开。社会管理性资产主要是说设置社会管理职能机构而添置
的资产,这些资产主要为社会管理即政府管理服务的。我们反复强调要政企分开, 企业内部的社会管理(即政府管理)职能一定要分离。否则的话,与社会负担都取
得适当解决的办法,取得好的效果。
3.将原企业分别组建成独立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服务性实业公司。前者主
要包括原企业的生产主体、生产配套、生产辅助和相应的经营管理部门;后者主要包括原企业的社会职能机构、后勤生活服务部门和企业兴办的第三产业及安置职工子女就业的厂办大集体。有的企业还把效益较差、与生产主体联系不太紧密的生产辅助部门,如机修、厂用设备工具制造、矿山、运输、基建等单位划入实业公司,以提高股份公司的资本利润率和股票发行的溢价水平。
4.股份公司和实业公司之间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建立同等优先的相互有偿服务关系。双方相互提供的产品、服务渠道不变,尽可能做到平等互利、符合市场原则。在同等价格下,双方优先利用或提供给对方产品和服务。多数企业将原来用于职工福利的暗补改为明补,便于生活福利市场化。
5.合理划分原企业各项负担。债务负担,大体按双方占有生产性资产政不象政,企不象企,不伦不类,既弱化了企业的经营功能,也弱化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剥离了,才能使企业从企业自身的角度脱开政府的干涉,割断非经济性的联系。
6.国有企业如果不剥离,如非生产经营性资产比重很大,企业背着沉重的社会负担,很难轻装前进。剥离了,企业不必要的包袱卸除了,企业可轻装前进,也有利于被剥离部分逐渐走向市场,走向自负盈亏的道路。
7.有利于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如果不剥离,企业的效益水平不会很高,每股分摊的利润就会很少,不利于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不利于企业筹集资金。
(三)剥离的方式与处理办法
企业进行股分制改造,其资产剥离一般来说,没有国资的模式和标定量化类型。近几年,全国已有3.3万家股份制企业,其剥离都是因地制宜,
因企而定。这里把笔者所参与的股份制的剥离方式与做法作一个概要总结与概述。目的就是一句话,剥离后,要使企业生产主体的比例划分,股分公司占有大多数生产性资产,承担大多数债务,利用股票上市后筹到的资金偿还;社会保障负担,双方各自按工资总额上交养老统筹金,离退休职工额外的补贴、福利和医疗费用,企业分离前离退休的职工,全部或大部分由实业公司支付,以后离退休的,双方各自支付;富余人员负担,采用人员按建制划分的办法,由于企业一线富余人员相对较少,分离后股份公司人员富余情况相对好吾实业公司。
利用国有股分红弥补实业公司经营亏损。分离后,实业公司转向为全社会服务,但是由集中了原企业较多的社会负担,同时经营性资产不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单靠经营创收一时无法做到收支平衡,现在都有不同程度的困难。可利用国有股分红补贴实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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