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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15日诞生的香港创业板市场与其他海外二板市场相比,无疑还是一个襁褓中的新生儿,对它的一切描述与评价更多地是从制度、规则、外部环境等方面来进行的,有关实践内容的比较则要留待日后由时间来完成。
作为二板市场的一员,创业板市场与其他海外二板市场在 市场定位上都是一致的,即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 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的便利,以促进科技产业的
扩张与发展;同时,也为投资于这些高风险、高收益企业的 风险资本提供一条正常的退出通道,提高这类资本在市场上 的流动性。与主板市场比较,创业板市场和其他海外二板市
场都具有上市标准相对较低、对上市公司的业务记录及盈利 状况要求宽松、风险信息披露要求明确而严格、公众持股量 底线较低、股东出售股权年限限制相对较长、电子化交易水
平较高等特点。
虽然二板市场的身份决定了创业板市场在大的原则规定与 制度安排方面不会与其他海外二板市场有太大的差异,但作 为后来者,又必然在一些细节上有其自身的特点,体现出该市场独有的历史特征。
首先,在市场使命方面,除了前述的与其他海外二板市场 的共性外,创建创业板市场时逢东亚金融危机对香港经济与 金融发展产生巨大冲击,其产业结构包括证券市场上市公司
结构的不合理性与泡沫性充分暴露,因此,在此背景下建立 的创业板市场,还肩负了通过促进区内高科技和高成长性企 业的发展,带动整个香港经济结构的调整,改善证券市场上
市公司结构的特殊任务。
其次,与欧美主要二板市场单独组建与运作的方式相区别, 香港创业板市场是香港联交所在主板市场以外建立的一个平 行的独立市场,两个市场均由香港联交所负责经营运作,因此,在借鉴主板市场运作经验与管理理念、利用联交所后勤
资源方面有着更多的便利条件,这有助于创业板市场缩短弥 补与其他海外二板市场发展差距的时间。在这一点上,香港 与新加坡有许多共同之处,这与它们地理范围狭小、金融市
场相对统一、金融交易相对集中的内外条件是分不开的。
再次,作为后起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始 终得益于政策上的优惠与制度上的宽松。同样,作为二板市 场“舰队”的新成员,创业板市场的巩固与扩展,也必然仍
要依赖于政策、制度因素的支持。政策与制度因素在市场发 展过程中的突出作用,现在是,将来也会是香港创业板市场 有别于欧美二板市场的一个明显特征。在这方面,香港与新
加坡也有相似之处。
最后,虽然在服务对象上,二板市场均以高成长性中小型 企业为百标,但具体到对上市公司类别的侧重上,创业极市 场与欧美二板市场甚至包括新加坡二板市场都有所不同。由
于长期以来香港经济以金融、地产及其他服务业占主导,缺 乏成长性好的实质工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因此,创业板市 场在选择上市公司时,定位于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公司,以期借力促进本港经济的调整与 发展;而其他二板市场则主要以在本土注册的公可为主。创 业板市场服务对象的相对开放,既是本地经济结构不合理而
不得不为之的举措,同时也是主动适应周边区域特别是内地 企业融资需要的结果。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因素”在香港 经济、金融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力。
此外,根据《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建议设立新兴公 司新市场的咨询文件》(香港联交所发剜的有关资料,香港创业
板市场在市场规定与操作程序方面还存在一些区别,参见表l-2。
表12显示,与亚洲地区其他二板市场相比,香港创业板 市场对上市公司实缴股本的要求相对较高,对有关披露的持 续规定较为严格,对股东出售股权的限制期限也较长,但对
公众人士持股比例要求较低,对上市公司的业务记录和盈利 要求相对不高。因此,该市场总的来说是一个管理严格而又 兼具灵活性的市场,这与市场的高风险性及上市公司的成长
性背景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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