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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近来,从律师到房东,每个人都想摘取创业资本主义的果实
2年前,Jay Whitehead先生在洛杉矶成立了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并建立了"雇员服务"网站(EmployeeService.com)。他把公司股权的5%用来支付账单,同样对方也很乐于接受。银行在向这家公司贷款之前希望首先获得一些股权。房东向他出租办公用房之前也要求取得一部分股权。对委托给这家公司业务的人或办公设备租赁公司,他同样会付给对方一些股权。思科(Cisco)系统公司甚至要首先索取股权评估信息,才肯派销售人员来洽谈业务,在获得股权后才会把他列入购买新设备的优先名单。
接下来,轮到Whitehead先生收取股权了。当他向互联网创业公司提供服务时,他首先要求取得这家公司的部分股权。也就是说,以现金的形式收取服务费,以股权的形式获取利润。不久以后,他就拥有了众多公司的股权,并盼望这些公司能够更多的上市而不是倒闭。它的做法就好像真正的风险投资家一样,在早期亲自持有众多创业公司的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等到后期上市再将其抛出以获取利润。他说,在硅谷,"向技术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每一个人如今都是风险投资家"。
通常,技术公司在支付律师费用的同时,往往需要向对方交付一定的股权。为其提供公共关系服务的公司会索取一些股权来代替部分的收费;管理咨询公司也是如此。由此产生了众多的风险服务公司,有向它提供品牌的,有为它作广告的,也有给它提供网络建筑设计师的。软件设计公司在收取注册费时,会打一定的折扣以换取公司的部分股权。风险猎头公司一旦为公司猎取了行政管理人员,除了按照此人的年薪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外,如今还试图取得相当于此人5年股权的1/3的股权。在洛杉矶或旧金山这样办公空间紧张的地方,一位创业企业房东可能会要求取得相当于租赁费用3%的股权作为租赁的前提条件。
创业公司可能会以出售股权的方式换取某些杂志上的广告版面(很遗憾,不是这本杂志);它还可以给电视网络一些股权来交换某个频道的播放时间。一些出售设备的公司也愿意成交以取得创业公司的股权;为了获得股权,即使是负责晚上打扫的清洁公司也愿意降低收费。还有几百个孵化器,它们以提供以上各种综合服务为交换,以获取某些新成立公司的股权,有时甚至达到公司股权的一半。
以服务换取股权的作法其实早已存在。包括安盛咨询公司(Andersen Consulting)在内的一批公司,通过向国防工业承包商提供服务以换取其股权并率先开始从中盈利,这种作法有力地推动了80年代的企业重组。设备租赁公司常常更愿意尝试新奇的融资手段,他们取得认股期权(按照既定的价格在未来购买股票的一种权力)已经有几十年了。
这种做法在银行业中也同样由来已久。上周,硅谷银行宣布其第一季度的收益要远远高于它1999年全年的利润,这要归功于它持有的众多客户公司的股权组合所带来的巨大收益。尽管美国银行业制度对信贷发放过程中股权的使用作了一定的限制,以免银行对公司信用可靠性的判断不够准确(这种担心在于一旦股权存在升值的潜力,会促使银行冒不必要的风险,联邦担保人不得不尽力去挽救公司),但象硅谷银行这样的贷款者则绕过这项规定,将其持有的股权控制在很小的规模上,只占其贷款额和公司股权中的很少一部分。
在技术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浪潮的推动下,近两年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过去,往往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家公司可以上市,它们股权的价值也就物以稀为贵。但是现在,几乎每一家公司都能够上市。
其结果,各种各样的公司,甚至那些根本没有希望上市的公司,也加入到网络上市的浪潮中来。有一些公司,从律师事务所到猎头公司,甚至聘请银行家来经营其持有的证券;还有一些公司在其内部专门成立了单独的风险投资部门。在这种浪潮的推动下,一些私人公司也首次允许其员工共同持有部分股权,把共同持有一部分客户公司的股权作为挽留其员工的一种手段。
但是,这些公司对风险投资的了解有多少呢?答案是:不多。他们认为没有必要知道很多。他们只是对那些有著名的风险投资家支持的公司感兴趣,在这种情形下,才持有这些公司的股权。他们的股权是按照上一轮融资的价格水平确定的,而把最复杂的股权定价问题留给主要的投资者。
大多数公司在风险投资问题上非常小心,以免形势无法控制。还记得80年代末有几家广告公司和猎头公司相继倒闭,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控制好现金与股权之间的平衡(其中一家公司预测网络上市浪潮会很快到来,甚至亲自支付客户的媒体广告费用,但它所期盼的浪潮却始终没有出现)。鉴于此,目前大多数公司决不会为了取得股权而支付过多的现金,以免连员工工资也支付不起。他们的原则是放弃近期的利润,获取一些业绩较好的公司股权,以便将来取得较大的收益,而不会冒险把租金费用当作赌注,去押在那些昙花一现的创业公司身上。但现在的确有一些公司在风险投资业涉入较深,例如安盛咨询公司计划在未来的3年内耗费12亿美元的咨询和软件收入及其所属的22个"创业中心"的其他收入为全世界的创业公司进行风险投资。
欧洲也不例外。
目前,这种趋势正在向欧洲扩展。过去,欧洲的风险投资公司更关注大规模的私募股权交易(private-equity deal),而不太重视对未实施创业计划的支持。但是如今,在欧洲也出现了类似纳斯达克市场那样对技术股的狂热追捧,充分显示出创业股的价值。即使在伦敦保守的律师事务所中,像S.J.
Berwin这样一些勇于创新的公司也开始持有其客户少量的股权。Egon Zehnder猎头公司在伦敦的办事处可以说是风险服务业的先行者。这家公司现在持有75家公司的股权,其股权交易遍及布达佩斯,阿姆斯特丹和东京。其中,有一家公司已经上市,其它的公司也都在排队等候。
但将这种趋势发挥到极致的仍然是硅谷。一家Palo Alto市的律师事务所"风险法律集团"将本行业的原则作了拓展,自己成立风险公司,持有其它公司的大量股权(按照创业者的层次进行价格评估),并管理着价值超过1亿美元的股权。因为持有其它公司太多的股权,该所考虑到利益的冲突不得不放弃承担这些公司的法律业务。到目前为止,它已经放弃了很多大客户,而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对创业公司的服务上。
还有很多其它的律师事务所,从硅谷的巨子Wilson Sonsini和Goodrich&Rosati到亚特兰大的Morris和Manning&Martin,都开始涉及此项业务。根据《美国律师协会杂志》的统计,在为去年上市的500多家公司代理业务的律师中,有1/3的律师持有客户公司的股权。律师协会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对律师持有股权是否会产生利益冲突进行研究。例如,如果允许律师事务所持有其客户公司的股权,那么在它推荐公司上市的时候是否会产生什么影响?
股权也会带来其它的矛盾和冲突。例如,即使业务已经终止,但以股权作为纽带,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维持更长的时间。辛辛纳提州的一家猎头公司Wiser
Partners的负责人David Wiser认为,"它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因为他是很多原客户公司的股东,所以经常不得不放弃为这些公司的竞争者代理业务的机会。对利益冲突的担心使一些公司,如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比较盲目。
对创业公司来说,也是利益和冲突并存。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股权将提供服务的公司和创业公司之间的利益统一起来,这一方面有利于维持双方之间的长期关系,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醒前者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是应该帮助后者取得最后的成功。Wiser先生认为,"持有股权意味着我们把钱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如果我们放弃60000美元的费用,而持有相应的股权,客户会知道我们对他们是有信心的。
从消极的方面来看,创业公司在初期将公司的股权不分彼此地转让出去,今后会发现他们没有足够的股权留给自己的员工。一些聪明的公司向那些与自己只有短期业务关系的客户支付现金,如某个顾问公司;而在商业联姻时出让股权,如律师事务所或公共关系公司。那些为了取得廉价的数据库授权而出让股权的公司会发现自己被局限在某项单一的技术提供者身上了。而那些向猎头公司出让股权的公司会在一两年后发现,自己为寻找人才付出了历史上最昂贵的代价。
这就是泡沫吗?当然,等市场发展到下一个阶段时,很多虚假的承诺就会变为泡影。那些贪婪的公司会因此露出原形,或者是因为持有过多的股权而不是现金,或者是因为盲目地支持一些公司。这虽然会大大削减风险投资的地位,但却不会阻止它前进的步伐。只要创业公司存在,他们就会掏出现金而持有这些公司的股权。即使网络上市的热潮有所减慢,众多的公司兼并会成为一条出路。并且,一旦尝到了甜头,就很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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